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到吉林辉隆进行普法宣传
日期:2021/4/26 来自:吉林辉隆肥业有限公司 作者:Admin
2021年4月23日上午,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王志国副院长带队到吉林市辉隆肥业有限公司进行普法宣传。吉林市辉隆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陈虎、副总经理雷传富、总经理助理朱保龙、李刚等领导陪同。
双方在三楼会议室进行会谈,王副院长一行对我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详细调研,并对吉林辉隆领导层开展普法宣传和党史教育,强调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听党话、跟党走,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维护企业及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公司总经理陈虎强调,将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牢固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
随后,公司领导召集办公室、后勤等员工,王副院长一行对《民法典》有关内容进行了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咨询问答等形式,向在场员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宣讲典型案例,尤其对“高空抛物”案例、劳动;、员工定期体检等劳动法要求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
在公司领导的陪同下,王副院长一行又走进生产车间,现场为员工讲解法律常识,重点对物权、合同、人格、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方面新规定进行了普法宣讲,并现场对相关咨询进行了细致讲解。
最后,王志国副院长对吉林辉隆整体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给予了很大的肯定,同时陈总衷心的感谢昌邑法院的“普法宣传”活动,并希望法院经常性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继续加大双方沟通力度,建立起常态化的交流机制。